您的位置: 区外经贸局 > 公平贸易 > 动态信息 > 栏目首页

阻击进口油菜籽 国家收储政策出台
来源: 区外经贸局 索引号: 未编制索引 发表时间:2009-06-04

面对进口农作物的来势汹汹,国家对相关农作物的托市收购政策在今年开始出现重大调整。

5月3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在主产区对油菜籽实行临时收储,同时确定今年油菜籽托市收购价格为每市斤1.85元。

“目前这一收储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吻合,进口油菜籽大量涌入的趋势将有可能得到遏制。”“中华油脂网”主编郭清保评价说。

三大调整阻击进口

在郭清保看来,此次收储政策相比2008年出现了三大调整。

首先是价格。2008年11月国家对油菜籽进行收储,收储价格定在每斤2.2元,折合每吨4400元,这一价格,要比当时进口油菜籽每吨高出600元-700元。

正是这样的巨大差价,造成了过去一年国内油菜籽产业受制于进口的状况。据海关统计,2008年我国进口油菜籽为130.3万吨。根据商务部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系统监测,预计4月份油菜籽进口将超过27万吨,同比增长超过1.8倍。前四个月累计进口约90万吨,增长近1.2倍,创历史最高进口量。

而此次的收储价格,折合成每吨价格为3700元,相比2008年每吨下调了700元,甚至低于进口油菜籽的价格。目前,进口油菜籽价格为每吨4000元。

郭清保表示,就目前主产区湖南而言,生产一斤油菜籽的成本在1.6元-1.8元,农民还是有赚的。而且,“中华油脂网”通过两次调研范县,农民对政策的认可度还是很大。

其次,此次托市收储政策对于市场所关注的收储数量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目前信息,此次收储应该是一次敞开收购的模式。而2008年,对于油菜籽的国家收储量仅为150万吨。

与此同时,《通知》规定,为调动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油菜籽的积极性,国家委托一部分规模较大、有一定资质的中央直属粮油企业和地方国有或民营油脂加工企业,按照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托市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油菜籽,并加工成菜籽油自行销售,自负盈亏。中央财政给予委托企业每市斤0.10元的一次性费用补贴,如果油菜籽市场价格回升到每市斤2.00元以上,停止补贴。

事实上,在2008年,企业并没有进入到托市收购的主体之中,再加上2008年的溢价政策,造成了国内油菜籽加工企业行业性的亏损。

根据中国油菜籽网的统计,国内220家菜籽油加工企业亏损的有208家,盈利或保本的仅有12家。

或为大豆收储借鉴

最新出台的油菜籽收储政策也让目前陷入困境的国内大豆产业看到一丝曙光。

此前,大豆的收储政策也面临同油菜籽一样的尴尬。2008年10月,国家对大豆的挂牌收购价格高达1.85元/斤,即每吨3700元。与此同时,进口大豆的价格却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一路下跌,达到每吨3000元左右。这使得国产大豆加工厂出现了严重的价格倒挂,包括九三粮油在内的位于黑龙江的大豆加工企业,从2009年年初开始停产至今。

 “(油菜籽收储政策)所显现的信息表明下半年的大豆收储政策也可能有调整的倾向。”黑龙江大豆协会一位人士表示,这次政策兼顾了各方利益,显然是根据前一年国储收购出现的问题作了修订。而且,无论油菜籽还是大豆,其托市收购政策均有相同的部门拟定。

事实上,在4月28日的《2009年我国油菜籽、菜油供需及价格走势分析》视频会议上已经传达出收储政策调整的信息。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处长张立伟就表示,由于国内增产和进口量的增加,今年国家不希望看到“国内收储导致大量进口”的局面,因此将以“略高于市价”的价格来进行收储,但收储的数量肯定要大于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