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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一期
来源: 区外经贸局 索引号: 未编制索引 发表时间:2010-01-29

国际贸易预警信息

2010年第一期  总第四十九期

 

椒江区医药化工进出口企业协会、椒江区缝纫机械进出口企业协会 编印

 

动态信息

中国-东盟金融合作走向纵深

 

从建立投资合作基金到金融人才交流,从设立跨境分行到人民币结算试点……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中国与东盟之间的金融合作开始向纵深发展。

    日益密切的经济联系无疑是这种金融合作的坚实基础。以大湄公河次区域和北部湾经济区为代表的区域经济发展,以及这一区域的公路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都在呼唤着深层次的金融合作。

金融合作的深入还与中国和东盟国家共同应对金融风暴密切相关。20091024日,在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中国领导人提出的“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首期基金10亿美元募资工作,现已接近完成,年内可开始投资动作。同时,中方决定把向东盟国家提供的150亿美元信贷中的优惠性质贷款额度增加到67亿美元。

    招商银行副行长张光华在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介绍,近年来,招商银行积极推进与国际同业客户之间进行资源共享,招行与东盟同业的合作也在不断深化,该行已与新加坡和泰国的几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先后输送了100名以上的客户经理到新加坡接受培训。

    来自中国银监会广西银监局的调查表明,新加坡星展银行和越南西贡商信银行已经分别在广西设立了分行和代表处;通过合作贷款、“内保外贷”等形式发放了折合人民币50亿元的境外贷款。

    专家认为,中国-东盟的金融合作将离不开人民币区域化。在推动贸易便利化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推动人民币逐步成为这一区域的结算货币,对于人民币区域化和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将具有重要意义。而基于人民币区域化基础上的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将推动区域性投资金融机构对区域经济发展“雪球效应”的形成。

    数据显示,自200976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正式启动以来,国内银行已在东盟的多个国家进行了人民币结算。76当天,中行雅加达分行与上海分行合作,成功地办理了印尼地区首笔业务;729,中行上海分行与新加坡华侨银行完成了新加坡当地首单业务;731,中行马尼拉分行在菲律宾推出了人民币现钞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出席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时表示,中国将稳步推进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苏宁说,为促进贸易结算便利化,中国与越南、老挝央行签署了双边结算合作协议,使地区性的金融合作机制建设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例如在货币互换方面,截止到20年底8中国与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等国签署了总额达230多亿美元的互换协议。

    广西社科院副院长古小松认为,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已经取得了政府间投资合作基金以及信贷、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金融领域人才培养交流等多项可持续性成果,人民币区域化趋势愈发明显,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的推动下,双方的金融合作将逐步走向纵深。

据悉,于201011正式启动的中国-东盟自贸区,由中国和东盟10国组成,是一个有着接近6万亿美元国民生产总值、4.5万亿美元贸易额的区域,目前已经步入零关税时代。

 

我国机械行业盈利全面回暖

 

  2009111月,我国机械行业所有子行业利润均实现正增长,弹性最大的工程机械成为盈利先锋,111月利润增长率高达62%,好于预期;铁路设备行业环比也稳步增长,预计2010年将进入黄金期。数据支持我们前期的判断,继续重点推荐工程机械和铁路设备行业。

  111月机械行业业绩全面改善,所有子行业都实现利润正增长,包括前八个月仍是负增长的金属加工机械和船舶及浮动装置。机械行业累计利润增速加快,其中通用设备累计利润同比增长16.3%,专用设备累计利润同比增长23.9%,比18月分别提高9个和12个百分点。

 机械行业三级子行业中,建筑工程机械与铁路设备行业利润回升最快。111月建筑工程机械累计利润激增61.8%,比18月提高近40个百分点,911月收入环比增长10%,利润环比提高36%,为子行业中最高,充分显示了建筑工程机械行业的利润弹性。铁路设备行业稳步回升,911月收入和利润环比增长17%14%111月收入和利润增速均达到33%

  纵横向比较显示,工程机械行业管理效率提高明显。工程机械行业是机械行业中利润率最高,盈利能力较强的子行业;纵向对比历史数据,现在工程机械毛利率处于历史平均水平,而销售利润率已回到历史较高水平,这说明由于充分的市场竞争,工程机械行业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效率逐步提高。

  铁路设备行业收入和盈利稳步增长,管理效率持续改善。111月铁路设备行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率都达到33%左右,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环比下降较明显,下降了约4.7个百分点,由于产品结构改善,预计未来盈利水平提高可能会超预期。

  除了超预期的工程机械和增长确定的铁路设备,受金融危机打击最重的金属加工机械和船舶行业业绩也有了初步改善,利润同比增长由负转正。相对其它子行业,起重机行业表现平平,是唯一利润环比下降的三级子行业。

 

中国造船业首夺年度世界第一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2010112日报道,韩国造船业的年度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首次同时被中国超越,这也意味着中国首次登上造船业世界第一的宝座。

报道称,据112日国际造船海运分析机构的统计显示,2009年韩国的年度新接订单量为3154721标准吨(世界占有率40.1%),而中国2009年度新接订单量为3492435标准吨(世界占有率44.4%),超过韩国的近35万标准吨。按数量计算,2009年韩国造船业接受的造船订单数量为113艘,也远远低于中国的191艘。

另外在评价造船行业竞争力的最重要的指标手持订单量上,韩国也被中国超越,截止到20101月初,中国以53225664标准吨的手持订单量(市场占有率34.9%)领先于韩国造船业的52838998CGT(世界占有率34.7%)。这是韩国20002月手持订单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一以来,首次被超越。

据韩国造船业人士分析,韩国造船业被中国超越主要是因为中国国内海运公司的订单增加。而且韩国造船企业的造船速度快,交货时间短,也是造成手持订单被中国超越的重要原因。随着2010年韩国各造船厂订单数量的增加,预计2010年中韩两国将为造船业世界第一宝座展开激烈的竞争。

 

2009年我国受理专利申请逾97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万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受理国内申请87.7611万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受理国外来华申请9.9075万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相关专家认为,2009年,在金融危机影响全球,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背景下,各级政府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知识产权迎战金融危机,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据悉,在2009年受理的国内申请中,发明专利申请22.9096万件,同比增长17.7%;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0.8861万件,同比增长37.9%;外观设计专利申请33.9654万件,同比增长13.7%3种专利申请分别占总量的26.1%35.2%38.7%。在受理的国内申请中,职务申请48.3051万件,占比55%,同比增长32.6%,非职务申请39.456万件,占比45%,同比增长11.9%。国内职务申请中,企业申请39.4299万件,占比81.6%,同比增长33.4%

2009年,我国共授权专利58.1992万件,同比增长41.2%。其中,国内授权50.1786万件,占总量的86.2%,同比增长42.4%;国外授权8.0206万件,占总量的13.8%,同比增长34.6%。在授权的国内专利中,发明专利6.5391万件,占比13%,同比增长40.4%;在授权的国外专利中,发明专利6.3098万件,占比78.7%,同比增长33.9%

截至2009年底,我国累计共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万件。其中,国内申请489.8473万件,占84.1%,国外申请92.4188万件,占15.9%;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总量分别为193.5832万件、200.5545万件、188.1284万件,在总量中的比例分别为33.3%34.4%32.3%。我国累计共授权专利308.326万件。其中,国内264.4571万件,占85.8%,国外43.8689万件,占14.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总量分别为58.6646万件、136.8741万件、112.7873万件,在总量中的比重分别为19%44.4%36.6%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专家指出,2009年我国专利申请与授权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1)专利申请量在保增长、调结构中稳步上升。1年来,专利申请量增幅达到17.9%,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特别是在国外来华专利申请量同比下降10.9%的情况下,国内专利申请量逆势上扬,同比增长达到22.4%

2)国内专利申请和授权结构明显优化。2009年,国内企业申请占国内申请总量的比重达到44.9%,比上年增长3.7个百分点,显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强化;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首次超过国外发明专利授权量,发明专利授权国内所占比重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达到50.9%,首次超过国外所占比重。

3)专利授权量大幅增长,审批能力明显提升。2009年我国专利授权数量超过58万件,同比增长41.2%,其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同比增长40.4%;累计专利授权总量突破300万件,实现专利授权第3100万件仅用时2年零1个月,充分表明我国专利审查速度不断加快,审批能力显著增强。

 

陈德铭就发展中印经贸关系提出四点建议

 

2010119,中印经贸投资合作论坛在北京举行,商务部长陈德铭、印度商工部长阿南德•夏尔玛、云南省副省长顾朝曦共同出席并致辞。印度商工部秘书拉胡、库拉以及印驻华大使苏杰生出席论坛。

陈德铭就推动双边经贸关系健康持续发展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促进贸易平衡发展。从2010年开始由商务部和云南省政府共同举办南亚国家商品展,通过展会推动两国贸易进一步朝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希望印方为中国企业赴印投资提供便利。二是鼓励相互投资。中国欢迎印度企业家来华投资,也支持有实力的中国企业赴印度投资,特别是进行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与合作,希望印方为中国企业赴印投资提供便利。三是挖掘经贸互补性,扩大利益共同点。印度拥有日益庞大的消费市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和发达的信息产业,而中国国内消费市场也十分巨大,以制造业见长,两国可取长补短、互通有无。双方还可探讨在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四是增进商协会和企业间交往,扩大和深化经贸合作基础。要充分发挥两国商协会的桥梁作用,帮助两国企业更多了解和开拓对方市场,提升两国企业开展合作的热情和积极性。

夏尔玛表示,中印同为迅速发展的大国,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和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双方在诸多国际问题上有着共同利益和相似立场,进行了紧密的配合。两国领导人为双边关系已经指明了道路,双方应加强合作,不断扩大双边贸易和投资,建立更牢固的伙伴关系。

 

开工率处历史高位 纯碱行业逐步复苏

 

  200911月初至今,全国纯碱交易均价累计上涨250/吨,1月份已上涨80/吨左右。

  目前纯碱均价1300/吨,与我们预计的2010年纯碱均价1400-1500/吨的趋势一致。三友化工、双环科技、山东海化的轻质碱出厂价格分别上调至1300/吨、1150/吨、1200/吨。价格不断上涨反映了下游需求的逐渐复苏。

  2009年,纯碱全年产量达1960.8万吨,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4.2%。但当年12月单月产量193.6万吨,同比增长高达52.6%。以目前2400万吨产能计算,纯碱行业的开工率为96.8%,处于历史高位。

  2009年全年,平板玻璃产量达到56098万重量箱,同比增长3.6%。其中,12月份单月产量4801.9万重量箱,同比增长6.22%。平板玻璃行业月末库存量连续创历史新低,未来玻璃行业的复产,可能拉动纯碱行业的进一步复苏。

 

预警信息

中船协:2009年超6成船厂没订单

 

虽然我国造船企业新承接船舶订单从6月份开始走出了2008年四季度以来极度低迷的状态,成交量有所放大,但2009年全年约有65%船舶企业没有接到订单,尤其是部分新兴船厂。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在最新发布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中指出,2009年前11个月,国内造船企业利润增幅同比下降36.9%,船舶企业亏损额同比增加3.69亿元。

分析报告指出,受航运市场逐步回暖的影响,我国月度造船产量已连续4个月超过400万吨,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其中11月份承接新船订单383万载重吨,占全球11月份新船订单的一半以上。

中船协有关人士称,我国承接的新船订单主要集中在两大船舶集团公司以及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省的部分船厂。

2009年,各地方大型造船企业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111月份,主要造船省市船舶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都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上述人士分析,这得益于船舶振兴规划出台后,各地及时调整了造船业财税、金融、兼并重组、产业投资、结构和给予政策扶持。

2009111月,全国1859家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4080亿元,同比增长30.9%。此外,利润总额316.4亿元,同比增长8.3%

统计还显示,111月,我国造船完工量达到3654万载重吨。中船协预计,全年预计完工量超过4000万载重吨。

2009年我国仍然有30%左右的手持船舶订单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被延期交付或撤销,111月,船舶制造企业利润242.3亿元,同比增长19.6%;船舶行业亏损企业296家(包括制造、配套修理及拆船业),亏损额13.2亿元。

造船业专家认为,个别船型新船价格回升并不意味当前造船市场已经调整到位,新船订单量仍没有放大到足以支撑新船价格企稳的水平,价格继续回落仍是主要发展趋势。

 

碳关税来袭

 

    2009年底,欧盟重要智囊机构提出碳关税设想。“欧盟应该考虑对没有采取减排手段国家出口到欧盟的商品征税。”作为欧盟的主要智囊机构,欧洲政策研究中心在200912月底的最新报告中这样建言。而就在半个月后的11517日,欧盟各成员国的环境部长们将聚集在西班牙塞维利亚,讨论失意哥本哈根大会后的欧盟气候政策。

    欧洲政策研究中心1983年成立于欧盟总部布鲁塞尔,对欧盟政策形成有重要影响,其2007年资金来源中的30%来自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的拨款。

该智库能源气候项目负责人伊恩霍夫表示:“如果启动碳关税,那么可以帮助欧盟在未来的气候变化谈判中获得主导地位。”

    而一旦欧盟政策决策者接受建议,启动碳关税,中国将首当其冲: 中国出口产品大多仍为低端产品,生产中的碳排放相对较高。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如果碳关税全面实施,在国际市场上,“中国制造”可能将面对平均26%的关税,出口量因此可能下滑21%

    而可以帮助“中国制造”应对碳关税的关键问题仍然无解:向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是否违背WTO原则?

    碳关税向所有进口商品征税,征税的标准是商品生产中的碳排放量,因此这点违背了WTO成员方不得因产品的生产方法而被区别对待的原则。

WTO一般例外条款(GATT)的第20条又给碳关税留了个后门。该条款允许WTO成员国在某些情况下采取基于环境理由的贸易限制。

    伊恩霍夫分析:“如果欧盟决定征收碳关税,那么这项税收应该是不追求回报的,税入应该被用来成立气候变化相关基金。这样,欧盟就可以援引第20条条款,强调征收碳关税是为了应对气候变化,有助于人类以及其他各种生物的健康。”

    2009WTO和联合国联合发布了《贸易和气候变化》报告,报告并没有否决这种可能。但该报告的WTO方撰写者是该组织秘书处,WTO秘书处只负责为WTO成员国提供建议,并不参与制定规则。

    一旦欧盟启动碳关税,而中国等成员国提出反对意见,那么诉讼将由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由独立的贸易专家和律师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裁决。专家小组既可能认可欧盟援引第20条条款,承认碳关税,也可能认定碳税的目的并不是应对气候变化,而是为了补偿本国企业的损失,而判定碳税非法。

至今还没有任何WTO专家小组处理过碳关税贸易纠纷,这使得碳关税是否合法这个关键问题仍留有悬念。

    现在的哥本哈根协议中还没有各国具体的减排数字,根据协议的规定,在今年1月底之前所有国家都必须递交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本月底,欧盟就面临两个选择:一个是回归原有减排20%的目标,另一个是在不考虑其他国家的减排目标前提下,提高自己的减排力度──到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30%甚至更多。

伊恩霍夫推测,欧盟更可能选择后者,除了更积极地应对气候变化,30%这个选择背后存在着更深的利益考量。

    “减排30%是个临界点,减排幅度达到30%,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内的碳价格就可以到达吸引投资资金和新技术进入市场的高位。”伊恩霍夫分析说。

    如果欧盟在减排上加码,而其他国家并不跟从甚至选择“减码”,那么欧盟企业势必会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欧盟就可能选择碳关税,加大在未来的谈判中的力量,来争取其他国家更大的减排力度。”伊恩霍夫说。

根据伊恩霍夫介绍,欧盟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讨论研究碳关税。在欧盟委员会内部,环境官员们不时地提出碳关税的可行性。

    但欧盟的贸易官员们对碳关税一直心存顾虑。因为一旦欧盟启动碳关税,遭到影响的国家可以以牙还牙,向来自欧盟的进口商品征收碳关税,可能最终引发国际贸易战。

 

印尼要求东盟延缓对中国降税

 

   中国-东盟自贸区自今年建成后,巨大的商机吸引着不少企业的目光。但印尼近日已经表示,由于害怕中国商品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可能要求延缓实施自贸区协议关税。

  印尼贸易部区域合作司长伊曼近日表示,印尼可能向东盟提出正式申请,要求推迟执行与中国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中降低关税的部分内容。伊曼表示,“国会将在1月份之内做出最终的决定”。不过,最终哪类商品会受到影响目前还不清楚。

  对此,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常务秘书长许宁宁表示,现在东盟仍未摆脱金融危机影响,目前仍要扩大出口、减少进口,而中国部分产业产能过剩,不少东盟国家害怕会冲击本国产业。

  根据协议,中国-东盟自贸区内并不是所有商品的税率都降为零,双方都设置了一些敏感产品,出于对国内产业发展的考虑,这些产品的最终税率不为零。中国对东盟十国提出一份敏感产品清单,同时适用于十国;而东盟十国则分别对中国提出各自敏感产品清单。中国提出的敏感产品主要包括大米、天然橡胶、棕榈油、部分化工品、数字电视、木材和纸制品等;东盟十国则提出了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陶瓷制品、部分纺织品和服装、钢材、部分家电、汽车、摩托车等。

 

中国医药产品2009年遭史上最多反倾销调查

 

近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2009年医药产业损害预警年度报告》显示,2009年,国外对中国医药保健品行业发动4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青霉素工业盐,涉及阿根廷、印度、欧盟,涉案金额2.4亿美元,达到历史之最。

实际上,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医药企业对反倾销调查并不太了解,直到2008年下半年,印度再次对我国青霉素工业盐提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达2.3亿美元,成为国际上对华医药产品反倾销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如果涉案企业选择不应诉,国内制药企业可能会丧失其在印度的全部市场。损失额达数亿美元。至此,国内制药企业才对反倾销调查逐渐重视起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据了解,2009年医药产品遭反倾销调查呈现出3大值得关注的特点:一是涉案产品范围加宽,由原料药扩展到医疗器械类产品;二是涉案的国家从印度这一传统市场扩展到巴西、乌克兰和阿根廷等新兴市场;三是涉案金额整体呈现增加趋势。

“行业自律效果有限,出口经营秩序混乱是我企业频遭国外贸易摩擦的深层次原因,然而仅仅强调通过行业自律而没有一定的行政手段,则很难取得效果,还有可能遭遇国外反垄断的危险。”医保商会分析说,“另外,由于部分发展中国家法律不透明,程序不规范,导致我国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这也是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的一大困难”。

医保商会表示,未来,在应对贸易摩擦的过程中应打“组合拳”。比如,有关商协会、行业组织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利用政府提供和自身收集的信息,组织企业开展贸易救济,应对各项贸易保护措施。此外,政府也应及时予以交涉。

反倾销个案涉案金额

2005年及以前个案涉案金额不到1000万美元

2006年印度对青霉素工业盐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为9950万美元

2007年印度对头孢曲松提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为1560万美元

2008年印度对青霉素工业盐提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达2.3亿美元

 

2009年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超50% 专家称警钟已经敲响

 

海关总署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随着去年12月份中国原油进口达到创纪录的2126万吨,中国2009年全年进口原油也首度超过2亿吨(2.04亿吨),全年原油对外依存度将超过50%的“国际警戒线”。

预计原油对外依存度52%

去年以来,中国国内原油生产一直保持同比下降趋势,预计,全年中国自产原油也就在1.9亿吨左右,预计全年原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52%左右。

自从1993年中国首度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其原油对外依存度由当年的6%一路攀升,到2006年突破45%,其后每年均以2个百分点左右的速度向上攀升,2007年为47%2008年为49%,到2009年突破50%警戒线,仅仅用了16个年头。

不断攀升的原油对外依存度,也使得石油行业在千头万绪的中国能源行业中备受重视,多位能源专家均表示,石油乃是决定中国能源安全的“最紧迫的问题所在”。

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决定了作为“工业血液”的石油需求也同步保持高速增长。2009年伊始,人们本以为在经济危机中低迷起航的中国经济,会使得依存度突破50%这个标志性年份推迟来到。

但过去的一年中,中国经济低开高走,画出了一条“V”形复苏路径,带动了能源工业的同步反转。与此同时,2009年,包括中海油惠州项目、中石化福建项目、中石化天津项目等在内的多个千万吨级的新大型炼化项目先后在中国沿海地区投产,无论从备产和生产需求,均加大了对海外原油的需求。此外,建设中的国家战略石油储备,以及下滑的国内原油生产,也使中国加大了原油进口。

而从中远期看,对于这个汽车产销量刚刚登上世界第一宝座的国家而言,其原油对外依存度继续攀升将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命题。

根据2008年底获批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作出的预测,至2020年,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0%。而去年年中发布的《能源蓝皮书》则预测,10年后中国的原油对外依存度将达到64.5%

并非世界末日但敲响了警钟

对于中国而言,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0%也并非世界末日,国际上各主要经济体的原油对外依存度均较高。

以中国的近邻日本和韩国为例,其对外依存度均在90%以上,而美国作为世界第三大石油生产国(仅次于俄罗斯和沙特),其原油对外依存度也在60%以上。

中国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认为,“我们应更多关注国际间的能源合作,做好国内能源需求的管理与供给,中国长期以来过度关注能源的供给,而很少从需求角度做好能源管理。比如,提高单位能源价值,降低能耗,提高效率,减少排放。”

而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中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0%已经为中国敲响了警钟。

林伯强表示,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能源消费大国,在没有国际石油定价权的情况下,将70%的石油需求放在国际上,是非常不安全的。而他给出的建议是,让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从多途径获取海外权益石油。

 

中国制造须警惕被东盟贴上倾销的标签

 

中国-东盟自贸区自今年建成后,巨大的商机吸引着不少企业的目光。但印尼近日已经表示,由于害怕中国商品对国内市场造成冲击,可能要求延缓实施自贸区协议关税。印尼贸易部区域合作司长伊曼近日表示,印尼可能向东盟提出正式申请,要求推迟执行与中国达成的自由贸易协定中降低关税的部分内容。

对此,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常务秘书长许宁宁表示,现在东盟仍未摆脱金融危机影响,目前仍要扩大出口、减少进口,而中国部分产业产能过剩,不少东盟国家害怕会冲击本国产业。

此外,他还提醒企业应有序开发东盟新市场,切忌一拥而入、恶性竞争,更不能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销往东盟国家。业内专家此前曾提出警告,虽说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一个多赢的格局,但中国需要重视东盟国家所分享的经济利益,否则自贸区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遭遇“冷水”。

目前中国与东盟的投资和贸易往来中,绝大多数都是贸易顺差,而零关税时代意味着中国制造更可能在东盟国家长驱直入,但必须高度警惕被贴上倾销的标签。现在印度尼西再次公开表示“异议”,担忧中国制造严重冲击其国内产业,实际上已为“中国制造”敲响了警钟。 

 

典型案例

美国对华三氯异氰尿酸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20091228,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三氯异氰尿酸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Juancheng Kangtai Chemical Co., Ltd./ 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Juancheng Ouya Chemical Co.,Ltd.)的倾销幅度为20.54%

2004610,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三氯异氰尿酸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336960.1529336960.2129336960.502005510,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75.78%285.63%2009130,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新出口商复审调查。2009727,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初裁,裁定鄄城康泰化工有限公司(Juancheng Kangtai Chemical Co., Ltd.)的倾销幅度为0.00%

 

阿根廷决定延长对华机织物反倾销案调查期

 

2010112,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贸易管理及政策副国务秘书处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通告阿方决定对原产于巴西和中国的机织物反倾销调查期延长4个月。

相关企业可与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67739280,传真:010-67739311

 

阿根廷通过对华离心泵、注射器和氟氯甲烷反倾销初裁报告

 

2010121,阿根廷工业及旅游部照会中国驻阿使馆经商参处,称关于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离心泵、一次性塑料注射器和氟氯甲烷反倾销调查,阿调查机关已于1819日通过了倾销幅度初裁报告,相关利益方可在收到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证明材料。

 

土耳其对华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10122,应国内产业申请,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5903.20.10.10.005903.20.10.90.005903.20.90.10.005903.20.90.90.00。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091120091231

20046月,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氨基甲酸酯浸渍的纺织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52月,土耳其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印度对华PS版发起新出口商反倾销复审调查

 

201018,应(Kodak (China PR) Graphic Communications Company Lt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PS版进行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3701300037040090370510007606919076069290。此次复审调查期为2009101~2010年3月31

20068月,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PS版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78月,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瞭望之窗

中印贸易两年翻番 商务部官员呼吁企业主动出击

 

日前,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中国印度经贸投资合作论坛上表示,"最近两年,中印两国双边贸易额翻了一番,年贸易额突破了500亿美元。双向投资增长了10倍。中国企业在印度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超过100亿美元。目前,中国已成为印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2010,恰逢中印建交60周年,以印度商业和工业部长夏尔玛率领的代表团上周访华为开端,中印经贸合作出现新的契机。包括印度航空、印度银行、塔塔集团等39家大企业的高管随夏尔玛来到中国,涉及汽车、IT、机械制造、家电、食品加工、钢铁、制药等领域。而中国企业更是有365位代表参加了日前举行的中印经贸论坛。

  陈德铭和夏尔玛均表示,"不应该单纯从竞争角度看待中印发展,中印两国是伙伴而不是对手,更不是敌手,"两国的经贸合作将为推动地区和世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已是印度第二大贸易伙伴

  作为世界第二人口大国,印度市场同样被世界投资者看好。但由于中印两国产业结构相似,在国际市场上存在竞争关系,实际上两国经贸一直处于微妙状态。

  但夏尔玛强调,中印是友好邻邦,也都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经济体之一,双方合作有极大的潜力可挖,可以在基础设施、农业、制药、医疗、新能源等行业开展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促进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力争实现双方领导人确定的双边贸易额在2010年达到600亿美元的目标。夏尔玛表示,对此他"心怀乐观"

  根据印度商工部统计,20082009财年前11个月(20084~20092),中印贸易额约360亿美元,同比增长7%。同期,印美贸易额约340亿美元,同比下降7.5%。当时由于印度对来自美国的产品需求疲软,而对中国产品需求旺盛,"中国曾经超过美国成为印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夏尔玛说,"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还会成为印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2008年至2009,我们在印度的各类本地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就达4000多家,直接本地采购达4亿美元。未来两年,印度本地直接雇佣员工将扩大到6000人到10000人的规模,本地化率将达95%"华为技术公司副总裁姚卫民表示,华为等中国电信企业已经成为印度电信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山东潍柴华丰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华东则看中了印度的市场潜力,他说,在发动机市场上,印度的本土产能无法满足该国需求。

  中印经济互补性强

  最近两年,中印两国双向投资增长了10倍。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截至20099月底,中国企业对印度非金融类投资金额2.5亿美元。截至200910月底,印度企业赴中国累计实际投资33亿美元。

  陈德铭透露,2009,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印双边贸易合作有小幅下降。但是双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一直在积极需求解决办法,20101月份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夏尔玛表示,印度是中国在亚洲的最大贸易夥伴,尤其是地理上很近,双方应该加强经贸交流,"实现发展和增长的最好办法就是中国和印度一起发展,一起增长。

  中国驻印度大使馆商务参赞彭刚指出,中印在贸易结构和产品种类方面互补优势明显,中国自印度主要进口矿产品,棉花等,而中国的机电产品价廉物美;且双方在服务贸易方面也各在所长,可在IT人力资源开发,产品设计研发,金融服务,信息通讯技术等领域加强合作。此外,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也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贸易协调措施正发挥作用

  在去年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印贸易摩擦不断增加,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印度大众传媒产生的不绝于耳的所谓'国家安全'问题矛头已经明确指向中国企业特别是电信企业,"姚卫民表示。

  彭刚表示,金融危机以来,印度出于保护国内就业等因素,出台了新的签证政策,限制外籍人员在印务工,已经导致大批在建项目搁置。

  与此同时,来自商务部公平贸易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印度成为对华发起贸易摩擦案件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印度在WTO仍然有10余起针对中国的未结反倾销案。

  但陈德铭表示,中国和印度整体上仍然呈现合作态势。"虽然去年两国贸易中,贸易救济措施有所增加,但中国建立了新的专家级合作机制,以解决贸易摩擦。"

  陈德铭说,目前贸易协调措施正在发挥更大的作用,"有些问题不必等待成为救济措施和案件时就已经协调解决了。"

  夏尔玛也坦承,"当经济出现困难时,一些人便会将贸易与本国经济发展放在对立面。"在这样的背景下,维持两国贸易的进出口平衡变得非常重要。夏尔玛表示,印度非常欢迎中国企业到印度投资,将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为中国企业赴印投资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简化投资审批手续,透明政策环境。

  夏尔玛表示,他希望能有更多印度产品出口中国,特别是印度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他还希望两国贸易更加多元化,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

  商务部亚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两国商贸往来虽然日益密切,但两国企业间往往缺乏相互了解,尤其是双方的企业相互了解,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间合作。

  不仅如此,中国产品在印度市场上形象也有待提高。该负责人表示,印度人对中国的某些商品印象不佳。主要原因一是印度不少进口商进口时首先考虑的是价格,而忽视质量;二是中国的一些出口商对印度市场重视和了解不够,没有积极介绍和推销我国的中高档产品,往往将低档的产品销往印度市场,造成印度人误解,以为中国的产品质量比不上其他国家的同类产品。同时,我国的很多企业对创品牌重视不足,缺乏必要的投入和耐心。

  此外,印度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产品的出口。

  随着中印双边贸易越来越密切,国内很多企业都希望打进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商务部亚洲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内企业开拓印度市场给了几点建议:

  1、转变观念,主动到印度推销中高档产品。鉴于大多数印度人对中国并不了解。我应主动出击,上门推销。推销小组最好要多呆一些时间,多跑一些地方,多拜访一些公司,进行比较详细的市场调查,建议把推销重点放在人口达2亿的中产阶级消费层上,推销产品以中高档产品为主。

  2、应积极参加印度举办的各种展览会。了解印度市场,认识更多客户。

  3、加强同印度各商会的联系。通过商会推销自己的产品和请他们介绍客户。因为印度的商会影响力较大,遇到纠纷也可通过商会协调解决。

  4、与印度商人打交道既要认真对待印商的询价,又要有足够耐心。印度商人最看重的是价格,喜欢压价,讨价还价。但一旦成交,基本上就会成为长期的客户。

 

理论研究

区域贸易协定的贸易救济措施

 

公平竞争原则是WTO基本原则之一,但是,为了使国内相关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造成的损害和免受进口激增造成的损害,WTO又允许其成员方在特定条件下,依据WTO法律采用贸易救济措施,对进口贸易进行限制,主要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区域贸易协定促进了成员之间的经济贸易发展,同时,也会给成员的产业造成冲击或负面影响。

因此,在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过程中,除了妥善处理市场准入之外,还应妥善运用贸易救济规则,防御风险,维护国内产业安全。

一、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措施的涵义

区域贸易协定的贸易救济措施,是指区域贸易协定缔约方认为自己的贸易利益因其他成员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或根据协定所享有的利益丧失、受损,或贸易集团目标的实现受到阻碍,依照协定或区域法律的规定,有权使用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手段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给予国内产业帮助或救助的措施。贸易救济条款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同样起到安全阀的作用。

区域贸易协定的贸易救济措施范围包括:区域内成员之间、区域内成员与区域机构之间、区域内成员与区域外国家之间、区域机构与区域外国家之间采用的贸易救济措施。

在区域贸易协定中,绝大部分都包括贸易救济条款。大量的区域贸易协定对成员间贸易救济行动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条款,例如提高征税门槛,缩短适用期限,设置区域机构对成员国主管当局的反倾销调查裁定进行审查,将采取保障措施限制在过渡期间,缩短保障措施期限等等。

二、区域贸易协定的反倾销措施WTO关于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则对成员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应如何适用《反倾销协定》尚无规则或指引,各个区域贸易协定根据各自的利益,或者重申和保留WTO《反倾销协定》下的权利与义务,或者对WTO反倾销规则进行完善、修改。

(一)重申和保留WTO《反倾销协定》下的权利与义务

关贸总协定第24条要求建立自由贸易区的缔约方必须取消实质上所有贸易的关税和其他限制性贸易法规。但是,为防范进口产品冲击风险,维护本国产业利益或在本国国内产业的压力下,绝大多数成员在区域贸易协定中都保留或重申其在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和《反倾销协定》下的权利与义务。例如,欧盟— 南非自由贸易协定第23条规定:“本协定的任何内容不应以任何形式损伤或影响任何一个缔约方按照《WTO协定》的附件———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 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协定》、《补贴和反补贴措施协定》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

(二)完善或修改WTO反倾销规则尽管WTO倡导公平竞争原则,但是,由于上述协议与协定规定还存在模糊和适用不确定的地方,使相关成员方在解释和适用贸易救济措施上具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和灵活度,并没有杜绝这些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这些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使WTO的贸易救济措施成为一些国家政府用来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新工具。反倾销措施长期被滥用减损了相关进口成员方关于贸易自由化的承诺,损害了涉案成员方出口企业的市场准入机会。为了避免因反倾销措施的使用减损区域贸易自由化的成果,通过在区域贸易协定中协调立场和制定规则,影响、推动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规则在多边贸易谈判中的改进,在一些区域贸易协定中,缔约方结合自身利益和特定自由贸易区情况,对WTO反倾销规则做了完善或修改。

例如,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让渡了国内司法机关的部分管辖权,改变了由国内司法机关对反倾销做司法审查的做法,在反倾销问题上达成了超越WTO规则的规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191902条中规定,每个缔约方均保留向来自对方的进口货物适用本国反倾销法律的权利;在北美自由贸易区设立了专门负责对缔约方之间的反倾销最终裁定进行司法审查的专家组;第191903条规定,由专家组审查缔约方对反倾销法律、法规的修改,对其是否符合WTO规则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和目的做出声明;第191904条规定:缔约方将用双边专家组复审取代本国对反倾销最终裁定的司法审查;还规定了专家组的审查依据、应遵循的审查标准、申诉的提出、遵守程序、专家组的权利、专家组裁决的约束力,要求各缔约方建立专家组程序规则,并规定了程序规则应包括的内容,要求各缔约方对各自的反倾销立法做相应修改;专家组可支持或撤销反倾销调查机关关于是否采取反倾销行动的最终裁定,并使专家组的裁定付诸实施;专家组的审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

又如,新加坡—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修改了WTO《反倾销协定》中规定的复审时间,即所谓日落复审的发起时间。按照WTO《反倾销协定》第113款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应在征收之日起5年内终止,除非主管机关在该日期之前自行进行的复审或在该日期之前一段合理时间内,由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有充分证据请求下进行的复审确定,反倾销税的终止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在此种复审的结果产生之前,可继续征税。

由于WTO规则对日落复审缺乏明确的实体规范,各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在日落复审中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一些反倾销措施被维持到15年、甚至20年,导致进口国的国内产业利用日落复审实现长期贸易保护。新加坡—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将反倾销措施日落复审的发起时间由反倾销协定允许的5年改为3年,缩短了反倾销措施的使用期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贸易保护主义。

(三)取消反倾销措施

在澳大利亚与新西兰、加拿大与智利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还采取了互不适用反倾销的做法,以达到建立共同市场的目标,或在自由贸易区内实现更高程度的经济融合和贸易自由化。1988年澳大利亚与新西兰通过了《加速货物自由贸易议定书》第4条规定,缔约国一致同意,自199071日双方实现货物自由贸易之时及其国内竞争法适用于影响跨国货物贸易的相关反竞争行为之时起,双方均不得向原产于对方领土的货物采取反倾销措施。19976月正式实施的加拿大—智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自本协定生效之日起,缔约双方均不得向来自对方的货物适用其国内反倾销法,缔约双方均应采取或维持旨在禁止反竞争商业行为的措施,并就此采取行动。

三、区域贸易协定的反补贴措施由于补贴涉及一国的国内经济政策,情况复杂、调查难度大,而且使用反补贴的国家较少,大多数自由贸易协定都采取了重申和保留在WTO《补贴与反补贴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做法,通过多边解决补贴问题。

只有极少数的区域贸易协定对WTO补贴与反补贴规则做了完善或修改。

例如,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美、加、墨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规则,对成员国反补贴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反补贴最终裁定的审查做了规定,具体内容与上述反倾销法律法规的修改和最终裁定的审查相同。澳大利亚—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第2章第7条关于补贴和反补贴措施条款规定,双方禁止所有出口补贴,包括对农产品的出口补贴;双方重申在WTO《反补贴协定》下的承诺;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对农产品出口补贴问题作了规定。双方一致表示将共同致力于在WTO制定多边纪律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双方对出口到对方的农产品不引入或保持出口补贴;双方加强在补贴政策、措施方面的通知、磋商;新西兰—泰国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第2章第6条对农产品出口补贴做了单独规定。

 

 

 

 

 

编辑单位:椒江区缝纫机械进出口企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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